重庆五中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、运输毒品案件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6-06-27 17:15:24

开盘时间

审判现场。尚博摄

“被告人龙某彬犯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!”6月26日,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、运输毒品案件。

据了解,此案由该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胡红军承办并担任审判长,于国际禁毒日当天宣判。

股票杠杆配资公司

重庆五中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龙某彬伙同他人贩卖毒品。2025年2月,龙某彬先后两次安排潘某涛、龙某(均另案处理)前往指定地点接收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运输至潘某涛住处,并指令二人拆分后运送至交易地点。公安机关在潘某涛随身物品、龙某驾驶的车辆以及潘某涛住所等地,共计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3万余克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龙某彬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,伙同他人贩卖、运输毒品,其行为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,应依法予以严惩。结合龙某彬贩卖、运输毒品的数量、犯罪情节、坦白认罪和社会危害程度,依照法律规定,作出上述判决。经审判长询问,被告人龙某彬当庭表示不上诉。

元股证券

此次重庆五中院于禁毒日宣判毒品犯罪案件,旨在彰显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、重拳震慑涉毒违法犯罪的坚定态度开盘时间,同时也呼吁全社会以此案为警钟,进一步强化禁毒防线,共建健康无毒的美好家园。(钟丽君、吴梦羚)